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职能行使规定

为了规范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能,保障职责的行使,特起草该规定。

第一章:总则

本规定适用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使职权和管理事务,以及职务决策的涉及、汇报、请示报告和审批、核定、签署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包括人员的招录、考试、调配、职务晋升、奖惩、撤职、退休等事务。人力资源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社会保障管理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会保障管理职能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事务。应当积极推广社会保障知识,鼓励参保、维护参保权益,及时发放社会保障金,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行政管理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事务。行政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执行。行政管理要注重公正、公平、公开,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第五章:财务管理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财务管理职能包括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审计监督等事务。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开展严格的收支管理和预算执行,坚决防止财务违法行为。

第六章:纪检监察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纪检监察职能包括治理领导干部和股份公司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教育和培训,严格追责问责,真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工作纪律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纪律包括工作时限、工作目标等方面的约束。应当要求职工保持工作状态,完成工作目标,强化记录和计时管理,保证单位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八章: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本规定适用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所有工作职责。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烟台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烟台市人社局致力于优化烟台市的人力资源结构,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职责和任务

烟台市人社局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

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就业和人才政策和法规;

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就业;

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投资和使用;

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和调解工作,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组织实施人才开发、人才评价和人才交流等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深化改革,做好相应的工作。

服务内容和主要措施

烟台市人社局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就业服务: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派遣、创业服务等相应服务;

社会保险服务: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的相关服务;

人才服务:开展人才市场服务、人事代理服务、人才招聘信息发布服务等相关服务;

劳动关系协调: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协助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关系调查等相关服务。

烟台市人社局在提供服务方面,积极采取一些主要措施,为企业和劳动者带来方便,例如:

建立一套完整的企业服务体系,为新老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

优化就业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新就业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加大人才引进和交流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烟台,为企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动力;

加强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解政策和规定的意识,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合规意识。

工作成效和展望

烟台市人社局的工作成效显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项指标也实现了预期目标。例如:

截至2021年底,烟台市就业人数达到300万人,城镇就业率为94%;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万人,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快了劳动争议的解决,促进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和谐关系;

积极推进人才战略,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烟台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展望未来,烟台市人社局将进一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加强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推进烟台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是烟台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部门,拥有完善的体系和职责分工。市人社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规章,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职能

市人社局负责城镇就业、劳动力资源开发和管理、职业教育、人才引进、人才评价、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其职能主要包括:

组织实施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平台。

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编制和执行城镇人才、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计划。

组织推行人力资源招聘、派遣、中介等服务工作,加强劳务派遣行业管理。

市人社局社会保障职能

市人社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其职能主要包括:

制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制定和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等相关收支管理制度。

指导和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

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风险评估、调峰调剂等工作。

市人社局的工作目标

市人社局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和各族群众共同发展。为此,市人社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为全体市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服务。

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快构建人才强市的关键支撑体系,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帮扶和保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金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严格打击非法用工、拖欠工资、拒绝支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停供等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市人社局将继续坚持市场导向,服务大局,为实现“发展与人民共同繁荣”的工作目标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