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没有进过手机行业,但我做过电子产品销售代表和督导,这两者一个主职”业务“(销卖产品为主)、一个是主职”监督“(规范行为、监控工作达成指标为主),以我理解是虽然在职责设置上看有些对立、但实质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2009年我做按摩梳子督导员,做最基层的工作,有时跟着销售代表到小区去搭台子摆摊,看他们工作。有一位销售同事,不知道当天搭错了哪根筋,跑到一栋大厦的停车场管理岗亭去,向保安推销按摩梳,明明那保安声明拒绝了,他还拿着按摩梳帮保安梳头、按摩,想让他体验下接受。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被随声过来的保安队长斥骂赶了出去,然后领导不知道怎么知道了这事,把我们叫去训了一顿,重点训我,说我没有做好行为监督指导工作。我还记得领导当时对督导的要求,除了督促销售代表注意形象举止、对产品和售后阐述是否准确、销售指标是否达成外,要帮着向客户补充介绍本公司产品优点、促进销售。
所以可以归结为,销售代表方向比较单纯,就是销卖产品,而督导则在做好自己本职的同时,也要熟识产品特性,要有能力帮助销售人员完成销售。